马某交通肇事案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特殊侵权行为;死亡赔偿金
案由:
交通肇事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发回重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刑终字第1848号
审理法官:

郑文伟

张乾雷

相阳

法官解说
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发生了明显变化,不再支持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即常说的不再支持"两金一费"的问题。法律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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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4)海刑初字第0329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刑终字第1848号。
(二)案由:交通肇事
(三)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上诉人)马某。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某某、闻某1、闻某2、闻某某3。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扬传;人民陪审员:马仲兰、张华珍。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郑文伟;代理审判员:张乾雷、相阳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4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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