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诉刘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雇员;劳务关系;归责原则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法律服务所

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法律服务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终字第10566号
审理法官:

江锦莲

高贵

沈放

法官解说
该案例涉及雇员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受伤,雇主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双方之间的责任划分。
1、在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是否系因劳务受伤
在劳务关系中,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因劳务受伤呢?笔者认为,在劳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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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4)密民字第1316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终字第10566号。
2.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于某。
委托代理人:袁海录,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韩蕊,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被上诉人):刘某。
委托代理人:褚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曲爽。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江锦莲;审判员:高贵;代理审判员:沈放。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7月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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