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诉赵某等确认合同效力案 合同效力;恶意串通;主观心态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万家鸿运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包诚律师事务所

中金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民初字第11357号
审理法官:

刁彤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焦点是赵某与李某签订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刘某认为赵某与李某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故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而赵某与李某则认为《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是三人共同签订,李某在合同上写上自己名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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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民初字第11357号。
2.案由: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刘某,女,汉族,万家鸿运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经理。
被告:赵某,男,汉族,无业。
委托代理人:孙华柏北京市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某,男,汉族,中金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经理。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审判员:刁彤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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