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卢某等人确认合同效力案 赠与合同;意思表示;交付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终字第0875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李珊

马兴芳

陈雨菡

代理律师:

王军

张某

齐某

法官解说
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两点,第一是张某与张某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赠与合同,第二是依据该赠与合同法律关系主张与被告卢某共同共有涉案房屋。原告的主要理由为张某在1999年2月5日致张某、卢某的信件中提出要求张某写一份赠与涉案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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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4)西民初字第13395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终字第08752号判决书。
2.案由:确认合同效力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张某。
委托代理人:王军北京桂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卢某。
委托代理人张某,北京市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齐某,北京市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卢某2。
委托代理人:张某、齐某。
被告(被上诉人):卢某3。
委托代理人:龙某(被告卢某3之夫)。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
一审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郭云燕;代理审判员:徐澜涛;人民陪审员:王培发。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珊;代理审判员:马兴芳、陈雨菡。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7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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