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诉赵某侵权责任案 "第三者"的财产侵权行为的认定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厦民终字第209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刘友国

郑萍

柯艳雪

代理律师:

陈文仕

孙秀芳

陈云宁

马春晟

陈云宁

汪嘉琦

法官解说
本案的处理关键是认定许某支付给赵某的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否侵犯了黄某的财产权利。
1.夫妻共有财产制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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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4)思民初字第208号判决书。
二审:福建省厦门市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厦民终字第2093号判决书
2、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被上诉人):黄某。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陈文仕、孙秀芳(实习),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赵某。
一审委托代理人:陈云宁,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春晟,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陈云宁、汪嘉琦,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审判员林月蓉。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友国;审判员:郑萍;代理审判员:柯艳雪。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5月1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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