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闽台五缘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诉禾达纸箱工业(厦门)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有效案 长期租约;恶意串通;合同效力
案由: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厦民终字第299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刘冬云

林春松

洪玉娟

法官解说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企图以长期租约阻碍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不动产进行拍卖的案件,其争议焦点为闽台公司与禾达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此类虚假租赁合同案件的共性为利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将租赁合同的落款时间倒签在...
展开

(一)首部

l、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13)翔民初字第2086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厦民终字第2992号判决书。
2、案由
确认合同有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厦门闽台五缘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朱某,职员。
委托代理人刘冬云,北京炜衡(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禾达纸箱工业(厦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林某。
第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委托代理人陈某、苏某,职员。
第三人:厦门宏明辉电子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林春松洪玉娟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敬霖;审判员:张春雷;人民陪审员:陈玉慧。
二审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洪德琨;代理审判员:章毅黄南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7月1日(经院长批准依法延长审限)。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1月27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