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某某不服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收费案 政府信息查询;查询费用;费用标准
案由:
其他行政行为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14)吴江行初字第0032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争议的焦点是被告收取100元信息查询费是否合法,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原告查询的信息是否为政府应当公开的信息;二是被告收取100元检索费的行为是否违法。
针对第一个问题,有人认为政府应当公开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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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14)吴江行初字第0032号行政判决书。
2、案由:工商其他行政行为。
3、诉讼双方
原告:范某某。
被告: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刘某、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杨某、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某、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秦绪栋;审判员:沈国荣;人民陪审员:吴恩泽
6、审结时间: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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