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某等诉周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 责任划分;法律适用;提供劳务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英德市人民法院(2014)清英法青民初字第63号
审理法官:

卢丽芬

代理律师:

范后岳

法官解说
1、关于原被告双方责任划分的问题。本案中,原告严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施工过程中理应谨慎开展施工工作,注意自身安全,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但原告并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其在施工过程中从三楼跌落,导致自身受到损害,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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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或裁定书字号:英德市人民法院(2014)清英法青民初字第63号。
2、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严某。
原告:杨某。
上述两原告委托代理人:范后岳,男,系广东英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某。
被告:姚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
简易程序:代理审判员:卢丽芬。
6、审结时间: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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