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陈某、杨某2生产、销售假药杨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司印章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与量刑;牵连犯
案由: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4)穗云法刑初字第308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黄丽娜

李丽梅

王雪萍

代理律师:

金鑫

范永志

法官解说
1.沐足粉是否认定为药品,没有批准证明文件的沐足粉能否认定为假药?
药品管理法第102条规定的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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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4)穗云法刑初字第308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生产、销售假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司印章
3.控辩双方
公诉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黄留珩。
被告人杨某,男,1983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北省潜江市,文化程度大学,住湖北省潜江市。因本案于2013年3月25日被羁押,同年4月28日被逮捕。
辩护人金鑫,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某,女,1984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北省潜江市,文化程度大学,住湖北省潜江市。因本案于2013年3月25日被羁押,3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杨某2,男,1986年3月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北省潜江市,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北省潜江市。因本案于2013年3月25日被羁押,同年4月28日被逮捕。
辩护人范永志,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丽娜;人民陪审员:李丽梅王雪萍
6.审结时间: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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