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等诉北京市第十四中学劳务合同案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保险;劳动关系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4)西民初字第14738号
代理律师:

陈业涛

陈业涛

陈业涛

法官解说
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突然发病,责任由谁负担?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推出工作岗位。但如今现实中,退而不休的现象逐渐增多,劳动者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后,被返聘到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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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4)西民初字第14738号
2、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刘某
委托代理人陈业涛,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某
委托代理人陈业涛,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刘某2
委托代理人陈业涛,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第十四中学
法定代表人王某,任校长职务。
委托代理人陈某,北京市第十四中学教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韩进红
6、审结时间: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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