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抢劫、强奸案 户外暴力户内取财物是否定入户抢劫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2013)丹刑初字第635号
审理法官:

张智慧

秦志新

杨元高

法官解说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被告人黄某的抢劫行为属于普通抢劫还是入户抢劫,争议较大,一审法院经过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以书面形式请示了上级法院,按请示后的意见作出了前述判决。
关于被告人黄某的抢劫行为属于普通抢劫还是入户抢劫,审...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裁定书字号:
一审: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2013)丹刑初字第635号。
二审: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镇刑终字第21号。
2、案由:抢劫、强奸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审判机关: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审判长张智慧  人民陪审员秦志新、杨元高
二审审判机关: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审判长:张云 审判员宋涛、司马仲华
6、审结时间:一审2014年4月2日。
二审 2014年7月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