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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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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
2003-01-14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首次发布日期:
2003-01-14
发文字号:
高检发研字[2003]1号
实施日期:
2003-01-14
时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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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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