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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2023)陕0104刑初105号/ 2023-03-14

裁判文书
57、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3-04

裁判要点:运输海砂的船舶能否认定为“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结合船舶权属、主要用途和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主观明知等因素综合判断。行为人以非法运输海砂为业,明知是非法采挖海砂仍一年内多次实施非法运输海砂犯罪活动,构成共同犯罪或者相关犯罪的,涉案船舶可以认定为“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依法予以没收。检察机关应当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收集证明涉案船舶为作案工具的证据材料。
裁判文书
59、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3-02-23

裁判要点:对通过变造文物的方式骗取文物拍卖许可,企图用正规拍卖手段实现倒卖文物非法目的的,应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应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履行修复被损害文物的民事责任,切实保护文物资源。
裁判文书
60、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3-02-22

裁判要点:1.跨省高效协同,实现全环节打击。干扰环境自动监测设施类犯罪隐蔽性强、专业化程度高、查处难度大。三部门强化协作,从一个小线索深挖扩线,摧毁了辐射全国多地的犯罪网络。在行刑衔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企业不同特点制作取证提纲,突出取证重点,理顺取证顺序。及时确定涉案企业干扰装置安装位置,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该案通过多省跨部门分工协作,围绕已取得证据开展分析论证,查缺补漏,完善证据体系,为此类案件提供可借鉴协作模式。 2.准确适用法律,做到罚当其罪。该案设备安装人员对企业进行脱硫塔维护时,为了获取非法利益,
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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