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等诈骗案
案由:
诈骗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2008)曹刑初字第15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8年08月2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徐树君 单位: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1.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有一种意见认为,本案二行为人的行为应当定性为合同诈骗罪,理由是:(1)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是特殊于一般的关系,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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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2008)曹刑初字第154号判决书。
2.案由:诈骗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山东省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邵光某、王勇。
被告人:程某,男,1983年3月17日出生,山东省曹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本案于2008年3月19日被逮捕。
辩护人:程万记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武某(别名武某1),男,1978年5月5日出生,山东省曹县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因本案于2008年3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4日被取保候审。
4.审级:一审。
5.审判组织和审判机关
审判机关: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玉;审判员:刘燕徐树君
6.审结时间:200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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