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 骗取出境证件罪 组织
案由: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2011)岚刑初字第190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林我坚

王孙兴

施传强

代理律师:

李晓泉

陈勇

法官解说
本案公诉机关以骗取出境证件罪提起公诉,本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曹某的行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说明司法实践中,对于两罪还存在不同的认识。为准确定罪量刑,须分清二者的联系与区别。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骗取出境证件罪的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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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2011)岚刑初字第190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组织他人偷越国境。
3.诉讼双方
被告人:曹某。
辩护人:李晓泉、陈勇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诉机关: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检察院。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审判长林我坚;人民陪审员:王孙兴、施传强。
6.审结时间: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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