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非法持有毒品罪;重大立功;毒品犯罪;同案犯
案由:
非法持有毒品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刑终字第2036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李洁

刘用印

张坤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提供抓捕线索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协助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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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13)大刑初字第58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刑终字第2036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非法持有毒品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抗诉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吴琼阁。
被告人张某,男,1977年10月13日出生,无业。因本案于2012年6月1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杜洵北京君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魏东北京市律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冲;人民陪审员:张国庆、刘辉英。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洁;代理审判员:刘用印、张坤。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4月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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