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黄某等商品房销售合同案 商品房销售;质量瑕疵;验收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玉中民一终字第366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陈敦文

吕海欢

郑燕冰

代理律师:

林强

法官解说
随着我国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城镇商品房质量问题日益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由此引起的商品房质量纠纷也呈不断上升趋势。商品房质量问题如何索赔?
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因房屋质量问题产生争议,往往各持己见,很难达成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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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2014)玉区法民初字第147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玉中民一终字第366号判决书
2、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玉林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某  该公司员工
被告(上诉人):黄某、谢某
委托代理人:林强  广西顺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陈冬梅
二审法院: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敦文、审判员:吕海欢、代理审判员:郑燕冰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5月3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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