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受贿案
案由:
受贿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刑初字第217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11月0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陶炜 单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前,我们审理的大量贿赂犯罪案件中,犯罪行为人收受贿赂的手段愈来愈隐蔽,行为人往往将贿赂事实辩解为“人情往来”借以逃避法律制裁。我国自古以来是礼仪之邦,亲朋好友之间以经济或实物互相馈赠,是人际交往中通常的做法。但正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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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刑初字第2171号判决书。
2.案由:受贿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王伟;代理检察员:邓岩、金轶。
被告人:张某,男,1946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山东省莒县人,大专文化,原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原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行长;因本案于2005年6月13日被刑事羁押,同日被逮捕。
辩护人:高子程、曹南江,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陆伟敏;代理审判员:陶炜高嵩
6.审结时间:200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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