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诉沈某买卖合同案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上海医科大学

上海南洋电线电缆厂

文书字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1993)徐民初字第73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3年06月14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周华娣 单位:
本案原、被告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关系。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否则合同无效,被告在销售给原告的“成都错片”中2张是真的,8张是假的,此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为此,被告已取得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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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调解书字号: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1993)徐民初字第735号。
2.案由:邮品买卖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孙某,男,1940年11月10日生,汉族,上海医科大学副教授,住本市。
被告:沈某,男,1949年4月5日生,汉族,上海南洋电线电缆厂工人,住本市。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周华娣;审判员:陈雅芳;人民陪审员:汪雅云
6.审结时间:199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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