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诉上海明珠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健康权案 健康权;消费欺诈;惩罚性赔偿
案由:
间谍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477号
审理法官:

李伊红

王屹东

朱红卫

代理律师:

牛方兴

周晓鸣

法官解说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器械一起的健康权纠纷案。医疗器械一方面给生活带来便利,另一方面也导致新的风险--大众对医疗器械缺乏专业认识,容易受到过度宣传的欺骗。本案对于这类新型案件如何认定民事欺诈和赔偿方式具有参考借鉴意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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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2)静民三(民)初字第102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477号。
2、案由:健康权。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谭某,男,1940年7月11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牛方兴,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上海明珠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某,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上诉人)卞某,男,1958年10月3日出生,汉族。
上述两被告委托代理人周晓鸣,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钱某,女,1947年5月25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周某,男,1974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邵坚烈;代理审判员:孙歆;人民陪审员:王克。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伊红;代理审判员:王屹东;代理审判员:朱红卫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9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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