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不服东台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强制案 戒毒;强制隔离;公安机关;行政强制
案由:
公安行政管理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2012)东行初字第0012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杜明旺

法官解说
本案处理重点主要在于查明本案原告是否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对吸毒成瘾严重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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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2012)东行初字第0012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公安行政强制
3.诉讼双方:
原告:赵某。
委托代理人:杜明旺,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东台市公安局。
委托代理人:韩某,男,该局政治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杜某,男,该局法制室副主任。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苏学广;审判员:宗彪冯友林
6.审结时间:201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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