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诉武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劳务案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农村信用社代办员
案由:
税务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2012)武民初字第8号
审理法官:

武宝琴

杜小平

薛丽萍

代理律师:

崔育红

法官解说
农村信用社代办员的身份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代办员以其熟悉情况的优势,为当时农村信用社拓展农村金融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管理模式松散,也对农村金融秩序造成不稳定的负面影响。截止2006年4月银监会办公厅于下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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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2012)武民初字第8号
2、案由:劳务
3、诉讼双方:
原告:袁某,男,汉族,住武乡县故城镇信义村。
委托代理人:李某,男,汉族,住武乡县丰州镇迎宾街。
被告:武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信用联社)。
法定代表人:江某,该联社理事长。
委托代理人:崔育红,山西化晴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 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武宝琴;审判员:杜小平、薛丽萍。
6、审结时间:201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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