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诉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行政开除处分案
案由:
行政许可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原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忠门学区琼山小学

文书字号: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2002)秀行初字第00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3年01月09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傅玉林 单位: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本案属于新类型的行政案件,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本案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有观点认为,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的关系系因聘用合同而建立,原告受到行政处分亦是因违反聘用合同约定。换言之,原告、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为聘用合同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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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2002)秀行初字第002号。
2.案由:不服行政开除案。
3.诉讼双方
原告:林某,男,原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忠门学区琼山小学聘用教师。
被告: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徐某,局长。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傅玉林;审判员:张文林;代理审判员:沈瑞敏
6.审结时间:200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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