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某、屠某、罗某投机倒把、重婚案
案由: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杭州铁路分局杭州站

杭州市第七律师事务所

杭州市上城区房管局涌金房屋管理站

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杭州市成龙酒家

杭州市第五律师事务所

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1991)中刑上字第5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1年12月1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胡云腾 单位:
两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定罪量刑是正确的。
倒卖火车票,是各地普遍存在的违法犯罪现象,一些以倒卖车票为生的“黄牛”乘改革开放以来乘客剧增,铁路运力严重不足,人们买票难、乘车难之机,高价倒卖紧俏的车票和票签号,严重扰乱了铁路运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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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裁定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判决书(1991)刑字第45号;
二审裁定书: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1991)中刑上字第56号。
2.案由:凌某、屠某、罗某投机倒把、重婚案。
3.诉讼双方
公诉人: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宋玲国、桂福强。
被告人(上诉人):凌某,女,28岁,杭州铁路分局杭州站客运员。1991年5月24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魏皓奔杭州市第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屠某,男,32岁,杭州市上城区房管局涌金房屋管理站工人。1991年5月24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丁茜李建萍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罗某,男,36岁,杭州市成龙酒家店主。1991年6月15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蒋金泉杭州市第五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土才;审判员:王仁根;代理审判员:蒋有山。
二审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喜寿;审判员:冯彦霄倪邦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1年12月4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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