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金州区支行诉新中港(大连)木业有限公司信用证保证金欠款案
案由:
信用证开证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国际业务部

文书字号: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1996)金经初字第27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6年04月05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张晓华 单位:
本案涉及的是银行开立信用证过程中保证金或抵押必须有效到位问题。信用证是银行(开证行)根据申请人(一般是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一般是出口商)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书面付款保证。因为它是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出的付款保证,所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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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1996)金经初字第276号。
2.案由:信用证保证金欠款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金州区支行。
法定代表人:孙某,行长。
委托代理人:王某,该行国际业务部主任。
被告:新中港(大连)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周某1,该公司代总经理。
审级:一审。
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关茂春;审判员:齐通锋徐广和
审结时间:199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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