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等诉上海复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合同案 物业管理合同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上海市育鹰学校

上海国际港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申元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2)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67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06月2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唐玉珉 单位:
本案是一起物业管理合同违约赔偿纠纷。其争议焦点是: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被害,物业公司是否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安义务;徐、周夫妇可否先后主张罪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约赔偿责任。
1.物业公司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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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2001)宝民初字第5548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2)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674号。
2.案由: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徐某,男,1940年7月23日出生,汉族,退休职工。住上海市。
原告(上诉人):周某,女,1941年9月14日出生,汉族,退休职工。住同上。
原告(上诉人):徐某1,女,1970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上海市育鹰学校工作。住上海市。
原告(上诉人):吴某,男,1964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上海国际港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住同上。
共同诉讼代理人(一、二审):张枫上海市申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复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行知路190号。
法定代表人:杨某,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一审):王某,该公司职员。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李某,该公司职员。
诉讼代理人(二审):陆某,该公司职员。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周余三。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傅佐;审判员:唐玉珉钱玮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2年1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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