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某等人盗窃案 盗窃罪 职务侵占罪 秘密窃取
案由:
盗窃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聊刑二初字第13号判决书
法官解说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极具生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的问题日渐突出,对"非国有"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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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聊刑二初字第13号判决书
2、案由:盗窃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洪某、洪某2、张某、赵某、贾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任家红;审判员:闫蕾;人民陪审员:陶芳忠
6、审结时间:201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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