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非法侵入住宅案 非法侵入住宅罪;犯意;刑事证明
案由:
非法侵入住宅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2011)长刑初字第18号
审理法官:

宁至民

王作喜

赵仁成

法官解说
该案涉及的主要问题,就是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又产生其他犯意时如何定罪。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立足证据和案件事实,严把证据关。在本案中,被告在公安机关虽供述其入户盗窃被被害人发现后即产...
展开

一、 首部

1、判决书字号:(2011)长刑初字第18号
2、案由:非法侵入住宅罪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长海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宁至民;人民陪审员:王作喜、赵仁成
6、审结时间:2011年1月9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