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某非法持有枪支案 累犯
案由:
非法持有毒品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刑初字第70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胡春生

李煜昌

李之仁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的主要争议点在于被告人非法持有枪支的时间问题及辛某是否为累犯。
(一)对于辛某非法持有枪支的时间问题
辛某在公安机关均供认购枪时间为2008年上半年,但在法庭上辩称为2008年或2009年"十一"前、具体时间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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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刑初字第702号判决书
(二)案由:非法持有枪支
(三)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杨薇。
被告人:辛某,男,1975年2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1994年8月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04年9月22日减刑释放。因本案于2011年11月4日被逮捕。
辩护人:闫冰北京市和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审级:一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春生;人民陪审员:李煜昌、李之仁。
(六)审结时间: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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