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等合同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案 合同诈骗罪 欺诈行为 既遂
案由: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2)年丰刑初字第216号
审理法官:

周明芳

彭和平

张义安

代理律师:

陈奕山

林才水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问题:一是合同诈骗最的既遂标准是什么?二是本案第三起犯罪事实是既遂还是未遂?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2)年丰刑初字第216号
2、案由:合同诈骗、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3、诉讼双方:公诉机关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男,1983年7月9日出生于福建省惠安县,汉族,大专文化,无业。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于2011年11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泉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陈奕山、林才水,福建安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吴某3,男,1983年7月15日出生于福建省晋江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1年11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泉州市看守所。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周明芳;人民陪审员:彭和平、张义安
6、审结时间:2012年6月2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