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诉葛某1离婚案 民事 离婚 涉台婚姻
案由:
离婚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11)崇州民初字第4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易凌波

罗安民

周明池

法官解说
随着海峡两岸交往的不断深入,涉台离婚纠纷也逐渐增多:2008年受理的此类案件仅2件,2010年受理案件为5件,近两年来增至15件。近两年审结的86.7%的涉台案件不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一般以大陆女性起诉台湾居民居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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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11)崇州民初字第41号判决书。
2、案由:离婚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郭某,女,汉族,生于1975年11月2日,住四川省崇州市。
被告葛某1,男,汉族,生于1959年12月16日,住台湾省桃园县。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审判长:易凌波;审判员:罗安民;人民陪审员:周明池。
6、审结时间: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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