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等诉福建省广润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案 挂靠;主观状态;合同责任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霞浦县法律援助中心

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宁民终字第619号
审理法官:

陈勇

关萍

黄澄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因"挂靠"而对外进行的法律行为,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挂靠是指没有工程资质的企业或者建筑施工队伍,挂靠到某个具有工程资质的企业下面, 作为它的一个工程队或者项目部对外组织施工,定期向被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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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2011)霞民初字第983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宁民终字第619号。
2、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钟某、雷某。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李文杰,霞浦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
被告(上诉人):福建省广润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某,总经理。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张景华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谢卿寿;审判员:陈国星;审判员:黄鹰。
二审法院: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勇;审判员:关萍;代理审判员:黄澄祥。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5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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