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农副产品加工厂与黎某1、黄某1共有物确认一案 共有;登记;使用权
案由:
行政确认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1、(2013)荔民初字第23号
审理法官:

韦礼云

代理律师:

黄柳先

岑延俊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2002)字第Cb02052号、荔国用(2002)字第Cb02053号、荔国用(2002)字第Cb02117号和登记为黄某1名字的荔国用(2002)字第Cb0211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国有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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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2、案由:共有物确认
3、诉讼双方:
原告荔浦县农副产品加工厂。
业主
黎某2
委托代理人黄柳先广西柳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黎某1
被告黄某1
二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岑延俊,广西利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4、审级:一审
6、审结时间: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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