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某与周某某、桂林碧源环保有限公司返还原物一案 举证责任;证据;关联性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2012)荔民初字第1441号
审理法官:

韦礼云

代理律师:

张玲燕

李小娅

法官解说
在民事案件当中,除法律有另行规定的,采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而证据的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本案当中原告谭某某主张二被告共同返还人民币220万元给原告,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占用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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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2012)荔民初字第1441号
2、案由:返还原物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谭某某
委托代理人张玲燕,广西诚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小娅,广西诚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某某
4、审级:一审
6、审结时间: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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