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诉杨某1等分家析产案 民事 析产 未成年
案由:
分家析产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部分支持
文书字号: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禄民初字第387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张琼辉

孙丽敏

熊宇

代理律师:

贺举

法官解说
本案处理的重点主要有两点:一是未成年家庭成员的出力能否认定为参与了建盖房屋,对房屋享有共同所有权。二是无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家庭成员,对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保护。
案件中的杨某认为自己在家里建房时出了力、出了钱,理应享有诉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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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禄民初字第387号判决书
2、案由:分家析产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杨某
委托代理人:贺举,云南铁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某,原告妻子。
被告:杨某1、李某、杨某2
被告:杨某3
法定代理人:杨某1,被告父亲;李某,被告母亲。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琼辉;审判员孙丽敏;人民陪审员熊宇
6、审结时间: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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