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昆明理工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行政案
案由:
公安行政管理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云南财贸学院

云南入世律师事务所

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昆行终字第9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01月1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马勇 单位: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的主要特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案反映出下列特点:(1)被告为高等学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考试作弊事实均认可;(3)勒令退学的行政处分实际是不予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为是否合法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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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04)五法行初字第14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昆行终字第99号判决书。
2.案由:不服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行政管理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李某,男,25岁,彝族,云南省楚雄市人。
一审委托代理人:夏某,云南财贸学院学生。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张成勇云南入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昆明理工大学。
法定代表人:周某,校长。
一审委托代理人:施某,昆明理工大学教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陆某,昆明理工大学教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克武;审判员:猫莉李嘉荣。
二审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勇;审判员:聂红宾王学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4年8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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