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不服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案
案由: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河北精伟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司法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行终字第115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12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刘天毅 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城镇化建设在我国是一个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特别是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的提出,城镇化建设在未来的十年又将迎来新一轮高潮。但是,违法建设作为城镇化进程中的衍生品,也会规律性地伴随着城镇化建设经历正比例的跌宕起伏。一般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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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3)房行初字第68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行终字第1150号判决书。
2.案由:要求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蔡某。
委托代理人:冯学朝河北精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游某,镇长。
委托代理人:奈某,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司法所职员。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吕婷;人民陪审员:黄立斌于腊梅。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霍振宇;代理审判员:刘天毅曹文祥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1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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