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某诉邝某1等及邝某2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构成要件)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2014)穗从法民一撤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8月2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肖少珍 单位: 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
本案是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应当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否则不被支持。案件审理期间,就殷某继承份额是否需要查明问题,有不同意见。但笔者认为,被继承人继承份额具体是多少以及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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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2014)穗从法民一撤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第三人撤销之诉。
3.诉讼双方
原告:邝某。
委托代理人:周百龄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邝某1。
被告:邝某3。
被告:邝某4。
被告:邝某5。
被告:邝某6。
五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刘世红广东和志满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邝某2。
委托代理人:周百龄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肖少珍;审判员:李洁贞梁冠宁
6.审结时间:201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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