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受贿案 受贿罪;以借为名的受贿行为;真实意思表示
案由:
受贿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中共广东省茂名市委常委、茂名市人民政府常务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穗中法刑二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薛猛飞

法官解说
本案的处理重点首先是如何认定"以借为名"的受贿行为。认定借款是否属于"以借为名"的受贿行为,应根据国家工作人员与出借方的主观心态、客观行为等方面,判断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所谓出借行为的本质。从行贿、受贿人双方的主观心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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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2、案由:受贿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谭海霞。
被告人:杨某,曾用名谭某,男,1954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原系中共广东省茂名市委常委、茂名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因本案于2010年2月10日被逮捕。
辩护人:薛猛飞,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崔小军;审判员:平文林;代理审判员:丘杰
6、审结时间:2011年12月13日(经本院院长批准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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