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某等三人非法经营案 非法经营罪 自首 立功
案由:
非法经营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当事人撤回上诉
文书字号:
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11)罗刑初字第20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黄义钊

叶宇衍

黄粦琛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的难点不在于案件的事实及罪名认定,而在于被告人兰某是否构成投案自首问题。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这两个条件是必须同时具备。而本案被告人兰某虽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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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2011)罗刑初字第201号判决书
2、案由:非法经营罪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法院
审判长:黄义钊,代理审判员:叶宇衍,人民陪审员:黄粦琛
6、审结时间:
一审: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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