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房承租人变更案 公房承租 外迁 家庭成员
案由:
公安行政管理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行终字第259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城市公有住宅租赁管理机关在行使公有住宅租赁管理权时,同样受到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的双重约束。《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第七条约定:"租赁期限内乙方外迁或死亡,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
展开

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3)西行初字第264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行终字第2592号判决书。
(二)案由
公有住宅行政管理
(三)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孙某。
委托代理人杨健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王某,区长。
委托代理人李某,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干部。
委托代理人白某,男,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干部。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晓平;人民陪审员:王培发、娄萌。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梁菲;代理审判员:魏浩锋饶鹏飞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7月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12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