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某诉天津煜展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合同纠纷管辖权案 协议管辖;管辖异议;意思表示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汕中法立民终字第53号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陈纯

刘明才

黄晓忠

法官解说
1.关于协议管辖的法律规定
协议管辖指民商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民商事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用协议的方式来选择管辖他们之间争议的人民法院。因为管辖法院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或者说是一致确定的,所以又称为约定管辖、合意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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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
一审裁定书: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11)汕龙法民三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
二审裁定书: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汕中法立民终字第53号民事裁定书。
2.案由:合作经营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林某某。
委托代理人郑某某。
被告(被上诉人)天津煜展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某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郑瑞展;审判员:廖冬雪;代理审判员黄元琦。
二审法院: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纯;审判员:刘明才、黄晓忠。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4月2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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