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XX诉广州市萝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案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行终字第702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例涉及到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因工作原因遭受暴力报复伤害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的问题。根据司法审判实践,工伤认定案件中,法院主要审查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严格按法律规定作出裁判,本案原告在上班途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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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2013)穗萝法行初字第30号行政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行终字第702号行政判决书
2、案由
不服工伤认定决定
3、诉讼双方
原告:杨XX,男。
委托代理人:张达金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市萝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人:广州XX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科;人民陪审员:李建明黎锦华
二审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朱琳;审判员:肖晓丽;
代理审判员:瞿栋
6、审结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2013年4月17日
二审结案时间: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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