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诉蔡某、李某、厦门伟栊服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债权转让 债权人通知 债务人抗辩 转让效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厦门伟栊服饰有限公司

厦门伟栊服饰有限公司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14)海民初字第2530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陈志强

叶炎乾

法官解说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本案中,第三人林某将其对被告蔡某所享有的债权即借款600万元全部转让给原告魏某,并由原告魏某、被告蔡某、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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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14)海民初字第2530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魏某
被告蔡某、李某、厦门伟栊服饰有限公司。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陈志强;代理审判员叶炎乾
人民陪审员沈辉雄
6.审结时间: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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