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抢劫案 转化型抢劫;犯罪中止;既遂与未遂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2014)穗海法刑初字第660号刑事判决书(2014年7月8日)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1、转化型抢劫犯罪中止的认定
转化型抢劫罪作为一种故意犯罪,行为人能够故意实施,就有可能"自动放弃犯罪",因而犯罪中止形态有存在的可能。不过,由于转化型抢劫罪具有转化性、行为的复数性等特征,其中止犯的成立有一定的特殊性。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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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 (2014)穗海法刑初字第660号刑事判决书(2014年7月8日)
2、案由
抢劫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徐某,因本案于2013年12月18日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兰,人民陪审员:陈国坚曾燕玲
6、审结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201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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