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敲诈勒索案
案由:
招摇撞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04)湖刑初字第1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01月1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罗天兴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卢某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还是抢劫罪?或者是敲诈勒索罪?
首先,卢某伙同他人冒充公安交警人员,在三次骗取被害人财物(第二次未遂)的过程中,其并未通过用手铐、值勤证等作案工具来使被害人产生对其的执法人员的身份的误认,从而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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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04)湖刑初字第16号。
2.案由:招摇撞骗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天勇。
被告人:卢某,男,汉族,24岁,福建省平和县人。于2003年10月3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王坚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古汉民;审判员:张彦全刘晓洪
6.审结时间:200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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