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诉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连带责任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2)湖民初字第2047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是发包人违法发包、承包人继续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情况下,实际施工人以违法发包人、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主张权利的,违法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性质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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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2)湖民初字第2047号
2.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高某,男,1963年9月9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刘洋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肖媛,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家。
被告:林州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怀增,总经理。
以上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秦永吉,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钟某,男,1967年10月2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王某,系被告钟某的职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古汉民;代理审判员:王芳;人民陪审员:倪五洲
6.审结时间: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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