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钱某其他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
案由: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4)虹民二(商)初字第384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10月2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施剑蓉 单位: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该案的特点在于,估值调整协议在西方国家经济活动中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融资手段。投资和融资双方的风险构成、成本构成和收益构成以及双方实现共赢的策略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日益发展,投、融资双...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4)虹民二(商)初字第384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其他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赵某。
委托代理人:王慈上海市鸣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钱某。
委托代理人:缪林凤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施剑蓉;审判员:张士锋;人民陪审员:张素华
6.审结时间:2014年10月23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