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等抢劫案 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抢劫罪
案由:
故意杀人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核准死刑
文书字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云高刑终字第1443号刑事裁定书(2011年3月15日)
审理法官:

杨兴

姚勇

张赵琳

代理律师:

陈能

旃鹏

李劲松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的问题主要如何准确定性;如何适用间接证据定罪量刑。
一、从犯罪动机和犯罪行为看,如何定性?
从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来看,第一,抢劫罪的目的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人卢某杀害被害人张某某1的主要目的在于霸占被害人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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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曲中刑初字第9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0年8月16日)
二审判决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云高刑终字第1443号刑事裁定书(2011年3月15日)
复核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1)刑四复61882171号刑事裁定书(2011年7月21日)
2、案由:故意杀人、盗窃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家全。
被告人卢某,男,1967年l2月1日生于曲靖市麒麟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麒麟区。因本案2009年8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
一审委托辩护人陈能,云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指定辩护人旃鹏,云南八谦律师集团律师。
被告人张某,男,1968年4月13日生于曲靖市麒麟区,汉族,初中文化,居民,住麒麟区。1994年因犯盗窃罪被石屏县人民法院处有期徒刑四年,1997年8月12曰刑满释放。因本案2009年8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李劲松云南珠江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鲍涣泽;审判员赵俊栋、熊华东。
二审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兴;审判员姚勇;代理审判员张赵琳。
6、审结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2010年8月16日
二审结案时间: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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