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印刷四厂有限责任公司诉武某返还原物案 民事 房屋互换 返还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济南皮件厂

济南市中爱民法律服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济民一终字第270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许海涛

诸葛砚

王立强

法官解说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关于物权保护的限制。所谓物权保护,是指在物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排除侵害以恢复物权的完满状态。物权保护中一项重要的方式就是赋予物权人返还请求权,即物权人对无权占有人享有要求其返还占有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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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09)市民初字第2202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济民一终字第270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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